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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依法惩治海上犯罪,维护国家主权、安全、海洋权益和海上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海警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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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保证国境卫生检疫所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相关法律法规的准确适用,为防控疫病疫情跨境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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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为依法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对盗窃、破坏窨井盖等刑事犯罪,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要加强立案监督,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时审判,作出裁判。在办案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窨井盖职务犯罪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依法处理。要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涉窨井盖相关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社会管理漏洞,要通过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方式提出意见,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要加强法治宣传,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效预防涉窨井盖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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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

《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明确“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等,为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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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

为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战战果,推进开展并有效规范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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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违法分子假冒电子营业执照骗取收费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预防违法分子假冒电子营业执照骗取收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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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第一批)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批典型案例的发布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决心与态度,同时,对广大社会公众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鉴于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应当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按照“两高两部”相关意见的要求,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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