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是为了建设高素质的驻外外交人员队伍,保证驻外外交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驻外外交人员的管理,保障驻外外交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公务员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0月31日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驻外外交人员法全文包括总则、职责、条件、义务和权利、职务和衔级、馆长、派遣、召回和调回、考核、培训和交流、奖励和惩戒、工资和福利、配偶和子女、附则共十章四十八条。
3506 阅读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是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保障国防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最新国防动员法全文包括总则、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军品科研、生产与维修保障、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国防勤务、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宣传教育、特别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十四章七十二条。
4127 阅读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而制定的法律。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6日起施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文包括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五条。
4127 阅读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教师法全文包括总则、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奖励、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四十三条。
5168 阅读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最新建筑法全文包括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八十五条。
4092 阅读全文 >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2013年8月15日,教育部以教师〔2013〕9号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注册条件、注册程序、罚则、附则5章26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074 阅读全文 >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2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的法规。
0 阅读全文 >
律图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打开微信
点击微信搜索框,输入「律图在线咨询」进行搜索
搜索结果如下图,点击关注即可

律师回复唯一通知渠道;
及时推送律师回复,避免短信拦截;
公众号也能找律师、咨询律师,还可以追问律师;
更多和您相关的专业文章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