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龙宸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高级研修班在读(在职博士),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研究员,辽宁省刑法学会理事,曾任: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刑警、公职律师,阜新市环保局法律顾问。办理过“安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不起诉)”、“厉某某非法经营罪案(终止侦查)”、“崔某某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故意伤害罪案(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无罪)、“李某诈骗案(取保候审)”、“王某诈骗罪(取保候审)”、“戴某涉嫌聚众淫乱(取保候审)”、“朱某贩卖毒品案(不予以批捕)”、“王某某强迫交易案(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为取保候审)”、“王某吸毒行政复议(撤销行政拘留、社区戒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