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丁X等九人聚众斗殴罪)
律师价值:作为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罪名无异议的前提下,想办法找到影响其量刑的情节,争取最大限度的减刑或者缓刑。本案虽大部分人存在串供行为,基本全部指控丁为第一被告,但结合整个卷宗,尤其是多名被告人的供述,仍然可以找到相互矛盾的地方并排除,同时对于丁是否存在召集众人斗殴行为及召集或者指挥众人携带器具聚众斗殴的行为,确实没有查清楚,甚至本案中的犯罪工具镐把有多少把都未查清,也未查获一把。辩护人将关键性的意见告知法院,最后该案被中院裁定发回重审,也算是相当 不错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