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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7件案例

周X2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我的价值:王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
陈X1与陈X2代位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我的价值:陈某1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
彭X与褚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我的价值:彭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
陈X1与陈X2代位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我的价值:陈某1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
孙X1与孙X3等代位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我的价值:孙某1的上诉请求缺乏证据支持,本院予以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
许X等与寇X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我的价值: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6186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6186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寇某1、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每人向王某、许某赔偿损失四十万元;
胜诉 上诉人
韦X1等与韦X2等分家析产、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我的价值:韦某1等五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维持原判 被告
赵X1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我的价值:赵某1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
侯X1等与杨X1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我的价值:侯某1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
李X1等与李X2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我的价值:刘某1、李某1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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