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汪佳欢律师
汪佳欢律师
律所:
浙江紫薇律师事务...
主办律师
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事务
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地区:
浙江嘉兴
优势:
汪佳欢律师,浙江紫薇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浙江大学法学本科,执业11年,擅长刑事辩护、合同事务、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客户评分5.0分
百分百亲办案例,类案比对
50
条
债权债务
23条
46%
合同事务
16条
32%
诉讼仲裁
6条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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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海宁市人民法院
2
余姚市人民法院
1
常熟市人民法院
债权债务(23)
合同事务(16)
诉讼仲裁(6)
蒋XX与朱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律师价值:被告朱*越***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原告蒋*宇借款20000元,并赔偿自2017年5月17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20000元*基数按中国*民银行公*的同期同类贷款利*计*的利*损失。
债权债务
胜诉
原告
陈XX与周XX、黄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律师价值:被告周**、黄**应**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原告陈*奇借款295284元,并以295284元*基数、自2017年6月6日起按中国*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计*支*利*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债权债务
胜诉
原告
合同中拖欠的货款可以不支付利息么?
律师价值:胜诉,被告海宁市某灯泡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嘉兴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16415元及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21641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合同事务
胜诉
原告
胡XX与陶XX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律师价值:被告陶*雄支*原告胡*生货款376880元*赔偿相**失(以本金376880元*基数,自2018年6月29日起按照中国*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的1.5倍计*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上款项*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结。
合同事务
胜诉
原告
周XX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律师价值: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诉讼仲裁
被告
周X与钱X甲探望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律师价值:原告周某于每月的第一个周六、第三个周六下午各探望婚生女钱某乙半天;探望方式:由原告周某自行从被告钱某甲处接取婚生女钱某乙并送回(原告周某可将钱某乙带离被告钱某甲处单独相处),被告钱某甲予以协助。
诉讼仲裁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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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A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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