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昌律师
有团队
高学历
有顾问单位经验
丰富的专业经验
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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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张天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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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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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
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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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15301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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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全国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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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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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区:
云南-昆明-盘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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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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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58 0880 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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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00:01:00 -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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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张天昌 律师 | 税务师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5年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争议解决及税务法律服务领域,兼具律师与税务师双重专业资质,擅长以复合视角处理刑民交叉、行刑衔接等复杂案件。
核心专业能力
刑事辩护:在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无罪及罪轻辩护经验。
税务法律:持税务师资格,可提供涉税争议解决、税务合规及风险应对等专业服务。
控告与应对侦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经济犯罪控告案件,有效推动立案并获法院判决。
代表性业绩
一、无罪/不起诉/撤案案例
运输毒品案(海洛因4.8公斤):铁路检察院不予批捕,取保候审结案。
单位行贿案(金额300万元):检察院不起诉。
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审查起诉阶段打掉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撤案。
挪用资金、组织领导传销、妨害公务、诈骗、开设赌场、污染环境等多起案件:分别获不予批捕、不起诉或公安机关撤案、终止侦查。
两起涉黑案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检察院不起诉。
重大责任事故案:辩护阻击成功,公安机关未立案。
二、法院轻判典型案例
职务犯罪
厅级干部受贿1100余万元(未退赃):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处级干部受贿17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8年。
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损失900余万元):适用缓刑。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受贿案:打掉部分指控及受贿罪,适用缓刑。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监委移送既遂485万元、未遂120万元):审查起诉阶段打掉既遂485万元,以未遂320万元判刑2年。
受贿(65万)、徇私舞弊不征收税款(税款损失328万元)案:打掉重罪(徇私舞弊不征收税款罪),以受贿罪判刑3年8个月。
行贿242万元,适用缓刑。
经济犯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亿余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获轻判(实报实销)。
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税款1.07亿)、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审查起诉阶段打掉后者,判刑3年。
诈骗1500万元:适用缓刑。
诈骗89万元二审案:一审有期徒刑5年,二审改判缓刑。
其他犯罪
强奸案(一审认定轮奸判12年):二审介入后发回重审,打掉轮**节改判6年。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法律援助,原量刑建议8年):辩护后改判6年。
故意杀人案(法律援助):获判无期徒刑。
多起故意伤害、强制猥亵、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涉恶)等案件:获缓刑或实报实销轻判。
三、控告及应对侦查成功案例
被敲诈勒索900余万元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判决。
公司被职务侵占35万元案:经侦立案,法院已判决。
被合同诈骗530万元案:经侦立案,已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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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
从2015年执业至今,共计办理刑事案件59件(其中,4件尚未办结)。其中包含北京消防总队纪委书记梁某(厅级)受贿案、曲靖副市长刘某(厅级)受贿案、红河某投资公司董事长(处级)、某市环保局局长(副处级)、某市税务局副局长(科级)、云南建投某公司董事长(副处级)等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