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鞠美玲律师
鞠美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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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条案例
合同事务
60%
3条
劳动工伤
20%
1条
婚姻家庭
20%
1条
合同事务(3)
劳动工伤(1)
婚姻家庭(1)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作为第三方的网络购物平台应尽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
律师价值:作为网络平台的代理人,我方只要可以证明尽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那么网络购物合同的买卖双方之间的纠纷,我方是不承担责任的。
合同事务
胜诉
被上诉人
合同约定承揽工程已完成且经过验收,再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剩余款项的,需要举证证明
律师价值:上诉人主张我方提供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却并未提交任何有力证据,因此在上诉人已经向我方出具验收合格说明的情况下,上诉人有义务向我方给付剩余款项。
合同事务
胜诉
被上诉人
实际施工人有资格作为原告起诉,双方盖章确认的表格可以认定为结算依据
律师价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我方当事人虽然属于无资质的自然人,但是作为实际施工人,是有权向上诉人方诉求相应报酬的,而且我方当事人与上诉人方有书面的文件确认尚欠款项数额,该文件上有上诉人方公司盖章确认,因此我方依据该证据主张上诉人方给付欠付款项的诉请,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合同事务
胜诉
被上诉人
劳动合同签订及人事材料保存的重要性,每一个企业的HR都必须了解
律师价值:作为被告公司的代理人,作为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注意的是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要求不签署,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同意,否则,一旦诉讼,败诉的概率非常大。还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留离职人员的相关材料,本案中,原告劳动者的书面离职申请在劳动仲裁程序中我方以为已经遗失,幸好后来得以找到,否则,在无证据证明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情况下,还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甚至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工伤
被上诉人
婚内已约定机动车归一方所有,离婚时未重新分割的,机动车仍归该方所有
律师价值:双方的离婚协议内容约定比较模糊,约定“一切财产归男方所有”,未具体约定机动车等,因此,我根据双方婚内签订的《婚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约定的机动车归女方所有的内容,以及女方一直占有使用该车辆的事实,进行了答辩主张,最后法院支持了我方的意见。
婚姻家庭
胜诉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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