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没有书面借款协议,全力为出借人挽回本金及利息损失
律师价值:我方当事人和借款人没有书面的借款协议,有微信记录和银行转账,起诉时,借款人已离婚。因没有明确的协议约定,本案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借款利息的约定是否明确、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风险。
本律师通过【取调查取证】、【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等方式,取得法院认同,最终使法官对本案的借款【本金】、【利息】约定进行确认,并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借款人存在多笔债务,本所律师采取诉中财产保全的方式,使我方当事人成为第一个查封借款人房产的债权人,充分保障了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债权债务
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