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中,驾驶人饮酒驾驶并逃逸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对商业险免责条款进行提示和说明义务,经本律师代理,成功拒赔80余万元
律师价值: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代理人准确适用法律,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说服二审法官,免除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成功拒赔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