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王文彬律师
王文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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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条案例
刑事辩护
75%
3条
综合专长
25%
1条
刑事辩护(3)
综合类型(1)
李XX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获得减轻处罚!
律师价值:本律师作为李容亮的辩护人,李容亮的犯罪事实非常清楚,无罪辩护基本上是无异议的,所以本律师采用的是罪轻辩护的思路。按照法律规定,李容量的量刑基准在七年以上,但是本律师在庭前多次与检查官、法官交换辩护意见,并且建议李容亮认罪认罚,认罪态度非常好,故本律师向法院提出的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得到法官的认可,法官在上报最高院并经过批准后,准予在法定刑七年以下判处,故李容亮最终争取到了六年的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
被告
朱XX盗窃罪案,获得从轻处罚!
律师价值:本案中的被告人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在五年内又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系属累犯,按照法律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并且应当从重处罚,检察院出具的量刑建议是2年半,但本律师在庭审过程中,从被告人具备坦白情节、具备认罪认罚情节、以及犯罪金额不大等角度开展辩护,并提供了接近10件类似案件的裁判文书,综合司法实践过程中的量刑幅度,提出应当判处一年以下的罪轻辩护意见,法院采纳本律师意见,判处被告人一年三个月。相比检察院出具的建议,本律师为被告人争取减少了一年多的量刑幅度。
刑事辩护
被告
李XX、王XX合同诈骗案争取到了缓刑!
律师价值:本律师代理该刑事辩护以来,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仔细研究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前后四次与办案民警交换辩护意见,并且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庭过程中,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年,我从被告人系经济犯罪、具备坦白、积极退赔的角度辩护,提出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本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
刑事辩护
被告
叶XX与刘X见健康权纠纷一案,二审维持原判!成功为刘X见挽回损失64361.04元
律师价值:一审法院判令叶衬轩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刘兆见赔偿64361.04元,叶不服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本律师代理刘兆见二审答辩,二审法官驳回叶的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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