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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X与李XX、李XX、李XX赡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婚姻家庭
  • (2014)锡民一初字第535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姚素清律师

案件详情




原告李XX,男,汉族,1944年8月22日出生,现住锡林浩特市。


委托代理人姚素清,内蒙古合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XX,女,汉族,43岁,现住锡林浩特市。


被告李XX,女,汉族,41岁,现住锡林浩特市。


被告李XX,女,汉族,39岁,现住锡林浩特市。


本院在受理原告李XX诉被告李XX、李XX、李XX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李XX于2014年4月15日死亡,有楚古兰办事处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证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600元(缓交),免予收取。


审判员  赵XX



书记员  张XX


  • 2014-05-12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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