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X,男,汉族,1944年8月22日出生,现住锡林浩特市。
委托代理人姚素清,内蒙古合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XX,女,汉族,43岁,现住锡林浩特市。
被告李XX,女,汉族,41岁,现住锡林浩特市。
被告李XX,女,汉族,39岁,现住锡林浩特市。
本院在受理原告李XX诉被告李XX、李XX、李XX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李XX于2014年4月15日死亡,有楚古兰办事处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证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600元(缓交),免予收取。
审判员 赵XX
书记员 张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