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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作:比预想我拿4万

  • 损害赔偿
  • (2016)粤1972民初2357号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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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是非法用工作,成功地跳过了仲裁阶段,直接进入法院,一次调解成功。

案件详情

案件描述

好像一切的不幸都光顾在唐XX身上:社会保险买到2015年8月30日,却在9月28日受伤,因此得不到一分的社会保险基金的赔偿。想去劳动仲裁,工厂却在7月14日注销了工商登记!

不幸中的万X

唐XX2010年8月20日入职沙XX厂(法定代表人:唐XX)处工作,职务为木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期间工厂在2015后7月14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营业执照登记,但是社保却一直买到2015年8月30日。

2015年9月28日在唐XX处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工厂提前一个月停交了社会保险,造成他的受伤得不到一分社保基金的赔付!期间,工厂提出1万元私了。我了解情况后,详细地列出了他应当获得的赔偿金,与1万元相差很远。便协助他去沙XX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快解决,建议他叫工厂出了一个鉴定的《委托书》,直接跳过了工伤认定程序,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

2016年1月18日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结果出来后,工厂将赔偿增加到2万元,唐XX的意向是可以赔到3万就可以了。我对他说,九级是可以获赔7万的。最后,以非法用工要求唐XX赔偿24个月的东莞社会平均工资!

2016年5月4日,在沙XX法庭终于以7万元调解成功。比工人预想的多拿了4万元赔偿。

法院7万调解

经过法院调解,唐X获得了7万的赔偿。

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者对法律的接触机会少,要学会借力,学会与律师进行沟通。

  • 2016-05-04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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