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劳动关系顺便获得了27000元的双倍工资
来自四川渠县的陈X于2015年9月23日入职东莞一家民办学校做厨师,每月工资约为3600元,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办理社会保险。2016年11月15日,他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期间,学校并没有人派过人来探望过一次,令他对学校的冷漠很失望。
他出院后,学校想安排他工作,但是他的伤还是在隐隐作痛,不具备上班的条件,最后学校到发工资的时候也不给他工资了,陈X觉得学校对他太不公平了,决意要向学校讨要工伤赔偿。
便委托我为他代理律师,在看了他的材料,发觉他一点有力的劳动关系证据都没有,想去认定工伤,这条路是行不通。只好为他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12月28日去教育局查询了该学校的主体资料,30号马上向仲裁庭提出申请,1月3号获得受理,1月18号开庭审理,一开庭,单位就交了工资表,天助我也,劳动关系证据有了。
2017年1月20日裁决下来:支付了双倍工资27783.2元。陈X喜出望外,高兴地说,想不到还可以获得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