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请求金额与支持金额只差380元
来自重庆的张X于2016年5月26日入职东莞一家塑胶制品公司工作,公司并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2016年8月10日张X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压伤左环指,后公司送广济医院治疗,由于公司没有买社保,并没有主动为工人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人自己收集了劳动关系的证据去申请了工伤认定。
12月2日被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12月20日被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张X拿着结果去找公司谈赔偿的事情,公司说,我们公司把你的伤治好,并且结清你在职的所有工资就算了,赔偿是没有的了,你不服,你去哪里告都可以!看到公司不近人情的态度,张X想到了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网络找到了我代理他的案子。接受了他的委托后,由于公司没有与他签合同和不买社保,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全部都写了上去,总的请求金额是56318元。
2017年2月7日开庭审理,公司竟然缺席,来都懒得来,一副不把仲裁庭放在眼里的嘴脸!也许是仲裁庭被激怒了,开庭三天就下裁决了,2017年2月10日,仲裁裁决支持了劳动者的总赔偿金额是55938元,跟申请金额的只差了380元。把裁决结果告诉了劳动者,劳动者感到很满意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