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雇:公司被判赔偿劳动者36个月工资
来自四川省西充县的韩X在1998年11月来到东莞一家电子公司上班,职位是宿舍管理员,全公司只有他一个人负责管理宿舍。一直做到2016年的时候,每月平均可以拿到3800多元。2016年7月20日2点58分左右,B栋宿舍管理房突然起火,烧坏了四个旧床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后来查明的原因是员工给电动车充电时,电瓶发生爆炸引起的火灾。7月22日公司决定予韩X记大过处分。7月25日公司决定解除与韩X的劳动合同,并向韩X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突如其来的解雇令让一下对这家公司的无情感到很失望,他认为自己18年来一直是以厂为家,做好本分的工作,一次意外的火灾事件把他18年的努力都否定了!26日结清工资的他被公司要求拿行李离开!离开公司后,他怎么也想不通,这次事故又不是他造成的,却遭到如此的对待!2016年8月3日,他自己在没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36个月的工资,9月2日仲裁裁决驳回了他的全部仲裁请求。仲裁的这次裁决真的让他觉得自己有说不出的委屈!这次,他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通过朋友了解我是专门做劳动方面的律师后,特地登门到办公室向我咨询,能不能帮他打赢官司,我仔细看了他的材料和裁决书,对他说,你的官司胜算是很大的,他当即便与我签订了代理合同。9月8日马上为他去法院立案,10月27日开庭审理,开庭当天,用人单位的代理律师并没有来,也许对方认为我方根本没有赢的机会,随便派一个文员来开庭就可以让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最后证明,是公司太大意了,我从五个有利劳动者的方面向法官详细的阐述了我的观点,我看得出来,法官挺满意!2016年12月7日,法院判决:公司要向韩X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6个月的工资,共计:137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