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你的字可以不可以不写那么潦草?
来自广西陆川的小伙子梁X于2016年4月6日入职XX芯制造厂工作,在8月2日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机器压伤手指,当时以为没有什么事情,随便去卫生站包扎一下,再弄点药就可以了,但是后来却感觉一天比一天痛,我叫他去叫医生开一些建议休息的天数,因为只有医生的建议休息的日子才会有工资,他去叫医生写了一个《诊断证明书》,梁X说,医生写了建议休息20天,但是医生的狂草无论是仲裁员还是法官,均无法辨认!然后带他一起去沙XX申请工伤认定,10月24日被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2016年12月21日,仲裁裁决工厂需要向梁X支付款项是45234元,这个数字出乎梁X所料!公司不服起诉,2017年5月4日,法院支持仲裁的裁决数额45234元。
医师字迹潦草并非我国独有。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医生要完成的文字工作都是连篇累牍,且大部分为具有某种套路特征的专有名词的集合。这些专有名词在被反复书写之后,字形笔画便难免会向“神似”的境界迈进。在内科,由于疾病诊治对病史和检查的记录要求相对更高,故而字迹较为清楚;而在外科,对病情讨论分析的要求较内科低,多数治疗以手术为主,因此字迹更加潦草。医生写的诊疗资料只有三个读者,医生、护士、药房。只要这三方的人认识就算好了。所以本案中,仲裁员、法官并不是医生的读者,他们自然认不出。俗话说:伤筋动骨100天。梁X最后被认定的才有4天的休息期,明显过低。建议工伤患者在叫医生写建议休息时,尽量用打印的方法,那样容易看得清楚。
具体到本案,十级工伤应该获得的赔偿是十二个月的工资。依据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