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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 婚姻家庭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申玉淑律师
沟通的桥梁

案件详情

  甲女和乙男原系同事关系,因工作原因,两人慢慢的产生了感情,并很快相恋,相恋不久就领取了结婚证。因为两人婚前了解不是很充分,恋爱期间的虚幻和浪漫被婚后生活的具体和现实所击碎,双方的修养、品行等等很快在彼此之间暴露。甲女积极向上,工作有条不紊;乙男却得过且过,对工作、对生活没有规划,满足于眼前的生活。所以婚后矛盾不断。特别在小孩出生以后,双方矛盾直线升级,并导致双方分居生活。在分居期间,双方多次就离婚和小孩抚养问题进行沟通,但是一直没有谈拢。曾还因言语冲突,导致男方抢夺小孩的行为发生。后来甲女找到本律师,与本律师讲解了他们相识、相知、相恋、婚姻生活及现在的问题所在,并恳请本律师给她出出主意。本律师在了解了相关案情之后,果断的告诉甲女,既然离婚主意已定,那么就勇敢的面对一切,现在协商离婚不成,那就只有另一条路可走--诉讼离婚。甲女考虑了两天后,同意了本律师的观点,并与本律师办理了相关的委托手续。本律师在接手甲女的委托后,积极的准备相关诉讼材料,并与乙男积极的沟通,后在本律师的积极努力下,在本律师接手该案后不到一个月,甲女和乙男就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约定:

  一、甲女和乙男自愿离婚;

  二、甲女和乙男的婚生小孩归甲女抚养至独立生活,甲女不需要乙男承担小孩的抚养费;且乙男还可以在小孩方便的时候探视小孩;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和承担;

  四、其他无争执。


  • 2017-09-05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原告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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