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领域中的二倍工资问题,一般来说,高管方面,经理厂长之类的职务人员,对于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获得二倍工资赔偿的问题,现实中争议很大。各地的判例不一。下面分享一个经理也可以判到二倍工资的案例:
张XX来自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于2014年7月18日,入职东莞市XX公司任职经理,据他所述,该公司也就是五个人组成,主要是做外贸,其幕后老板是日本人,入职时,公司给他填写了入职登记表,但是并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给他办理了社会保险。
一家公司只有五个人,平日里大家的关系也是相处得挺融洽的,真的好像一家人似的,公司平常也有各种的旅游活动,张XX觉得从遥远的辽宁来到广东,找到这么好的工作,不枉此行,心里想好好地干上几年,有了积蓄再回到家乡。但是在他工作到第十个月的时候,他的上司换了人,新来的上司可不再像以前那个上司了,不知道为什么,时不时总是在找他的茬,2015年7月15号的时候,公司竟然突然间停止了他的所有工作。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但是公司已经委托了法律顾问跟他谈赔偿的事情。公司赔偿了他34231元。后来他在网上无意中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主张二倍工资的,便来委托笔者代理他的劳动争议案件。
由于当事人的职务是经理,一个高管,月薪资是过万的,这个案件的争议很大。但是既然客户如此信任,就尽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材料后申请了劳动仲裁,不久劳动仲裁结果出来,输了:驳回全部仲裁请求,没有判到一分钱。张XX像泄了气的皮球,不再接听笔者的电话,QQ与微信全部拉黑了,可以看得出来,笔者的领到的仲裁结果太令他失望了!
其实,仲裁输了官司都不要紧,这在笔者看来是很寻常的一件事情,但是对于一辈子可能只打一次官司的张XX来说,意义非常大!为了能在法院扳回败局,让这起官司起死回生,在做起诉材料的时候对于本案笔者倾注了更多的心血,着手做好材料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却久久没有下判决。打电话催法院,催了多少次已经忘记了,法院的回复只有七个字:案情复杂,耐心等!
2017年10月25日,收到法院寄到展豪律师所的判决书,迫不及待的拆开,总共有15页,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结果。胜诉了!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哈某总贸易公司需要给张XX支付二倍工资和补偿121007元。
律师观点:本案中,张XX虽然是经理,但是单位却没有与他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依法是应该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