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儿媳欲独占儿子遗产,助年迈老母分得补偿款

  • 婚姻家庭
  • (2014)海民初字第4759号
婚姻家庭
易轶律师 当前活跃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1.5万+
    服务人数
  • 1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办案律师梳理完案情和证据后,认为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是双方因遗产纠纷而发生了较大的矛盾,如何在诉讼过程中既为老人争取到该得的利益,又能尽可能地缓和双方的矛盾,是本案最大的难点。因此,办案律师积极与吕大姐进行沟通,充分理解吕大姐的难处,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吕大姐体谅老人的艰辛,最终获得吕大姐的认可。婆媳经调解形成遗产分割合意,双方关系亦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儿媳独占儿子遗产

  原告:孙XX 被告:吕XX、陈XX 原告律师:胡XX律师

  孙XX、陈X爷夫妻共育有四名子女,陈X哥是两人的小儿子。1992年,陈X哥与吕XX结婚,育有一子陈XX。1995年,陈X爷去世,2014年,陈X哥突发冠心病去世。

  陈X哥与吕XX名下有一套位于北京海淀区某处房产、两辆车(均登记在陈X哥名下),6万元存款,公积金若干。此外,陈X哥还曾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31.6万元,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陈X哥去世后,其单位发放若干抚恤金,已由吕XX领取。

  陈X哥去世后,为了办理房、车的过户以及保险理赔手续,吕XX多次找到陈X哥的哥哥姐姐,希望他们帮忙劝说孙XX放弃继承陈X哥的遗产,并协助其办理房车的过户和保险理赔的手续。得知吕XX的态度后,孙XX不愿意放弃继承儿子的遗产,但遗产都掌握在吕XX手中,孙XX找到我们,希望我们为她争取应得的权益。

  接受委托后,我们发现本案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双方对孙XX的继承权没有争议,但是陈X哥的遗产都在吕XX手中,搜集遗产证据,掌握遗产信息比较困难。

  经过与孙XX沟通,我们从以下三步着手,为孙XX争取到该得的权益。第一,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搜集陈X哥、吕XX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其他财产信息;第二步,按照法律规定,区别哪些财产属于遗产范围;第三步,向法院提交我们掌握的遗产信息,经法院调解,为孙XX赢得65万元的遗产份额。

  案件结果:本案经调解结案。

  陈X哥名下的房产归吕XX、陈XX共有;车辆1归吕XX,车辆2归陈XX;存款利息、人寿保险金及其他保险利益等归吕XX所有;吕XX支付孙XX65万元财产折价款。


  • 2017-03-09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达成和解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易轶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易轶律师
5.0分服务:1.5万+人执业:16年
易轶律师
31110000*****756P 执业认证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婚姻家庭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
  • 132 4146 0842
  • jialilaw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