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王XX与中国XX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事务
  • (2015)固民二初字第00016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迟涛律师

案件详情




原告:王XX,男,1966年8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委托代理人:迟涛,安徽XX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XX,安徽XX律师。


被告:中国XX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


负责人:尹X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X,安徽XX律师。


本院于2014年12月2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王XX诉被告中国XX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潘XX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  潘XX



书记员  高 峰


  • 2015-06-10
  • 固镇县人民法院
  •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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