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应明确约定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归属案情陈XX与武XX,双方于2009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第三条约定将诉争房屋共有房产作为武XX和其女儿的生活居住地及其女儿的抚养费来源。陈XX因婚后一笔借款被另案的债权人起诉,并被查封了诉争房屋。武XX对另案法院的查封行为提出了执行异议。
办案思路及结果本案的办理思路如下:1.
根据离婚时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原则,陈XX已于离婚后私自处分了价格高于诉争房屋的另一套夫妻共有房产,该套房产理应分配给武XX;2.
陈XX已经将诉争房屋的另一半的产权作为女儿的扶养费的对价交付给了武XX,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又因为该诉争房产已经登记在武XX名下,该房产的房产应已经归武XX所有。
本案判决/裁定,法院的认为武XX与李XX间离婚协议书第三条约定将诉争房屋作为武XX和其女儿的生活居住地及其女儿的抚养费来源,该约定内容仅明确了诉争房屋的使用权利,对所有权并未作出处分,故武XX主张诉争房屋归其单独所有缺乏依据。
律师观点1.
关于房产所有权和使用权:1.1什么是房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指拥有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的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使用权如果上市交易房价比所有权房屋便宜很多,虽然没有产权证,但房屋使用权为房管局所有,与房屋使用权的使用人是长期租赁关系,产权单位不能任意解除租赁关系,不能随便收回房屋,即使收回也会对使用权人进行补偿。在遇到房屋拆迁时,房屋使用权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补偿款,即使不变成产权房,拆迁补偿的补偿款也归房屋使用权人所有。居住房屋使用权每月要交一定数额的租金,但房屋使用权不用交物业管理费、取暖费以及房屋维修费。1.2什么是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共意志的干涉,它是一种充分、完整的财产权或物权。房屋所有权是区分使用权的一个概念。它表示所有者不仅具有使用权外还具有支配的权利,可以自由的买卖、处置,是房屋的高权限-一般商品居住房具有的权限。1.3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在房屋交易中经常见到的两种权利状态。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拥有上述房屋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所有权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处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予、继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权利。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用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予、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是房屋所有权四项基本权能之一。2.
观点从武XX与李XX间离婚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意思看,是存在约定不明的,存在歧义,理解为使用权或者所有权都可以,甚至从协议的表面字译来说更靠近使用权。本案二审、再审申请阶段,法庭的观点都认为字译表面上就应理解为使用权,陈XX未对其所有权作出处分。所以,最后的建议是离婚协议应明确约定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