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吕X与邱X离婚纠纷一案

  • 婚姻家庭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谭琨律师
全程参与整个案件起诉、庭审过程,由于代理律师前期证据准备充分,原告离婚、女儿的抚养权的诉请均得到法院支持,财产分割也到达当事人的预期。

案件详情

  原被告于2008年确定恋爱关系,2009年9月9日登记结婚,2011年3月生于女儿,现就读本市公立学校。双方婚后感情一般,后因经济及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被告动手打原告。2015年8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撤回起诉。2017年3月原告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夫妻感情恶化,因经济问题多次发生冲突。双方自2017年12月起分居生活,双方已无夫妻感情,故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双方所生女儿女儿随原告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直至女儿18岁时止;3、夫妻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庭审查明,双方婚后购买汽车一辆,该汽车登记所有人为被告,双方均同意车辆按价值75000原处理,车辆归被告所有,由被告支付原告折价款,但给付折价款双方意见不统一,原告主张37500元,被告同意给付原告20000元。法院确定车辆归被告所有,由被告给付原告相应的折价款,原告要求给付其折价款37500元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之前经营彩票店铺,后亏损转让,原告转让店铺的80000元和押金20000元共计10000元,原告称该款已用于归还债务、维修被告损坏的体育彩票机及日常生活开支,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尚有该款,被告要求分割该款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本案债权债务也较为复杂,原告有向被告父亲的借款,向案外人的借款以及一些信用卡的债务。被告称双方还有债权70000元,由原告经手出借给原告表妹,原告称该借款是其母亲转账给其后,再由其出借给表妹的,该70000元实际是其表妹向原告母亲所借。

  由于代理律师前期做了大量工作,调取相关证据,庭审前证据准备充分,原告担心的财产分割、双方债权债务的处理,绝大部分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达到原告预期。


  • 2018-06-20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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