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原告罗X通过朋友认识被告文X,得知文X在做某处污水处理厂外配电工程时,于是就与文X沟
通希望文X可以从罗X处电缆及相关配件。文X也同意在罗X处拿电缆及配件,罗X于2017年5月陆续向文X
供货电缆及相应的配件,共计272180元(其中货款270750元,配件费用1430元),文X已支付184000元,未
支付部分88180元。但工程完工后,文X迟迟不肯付货款,也不出具欠条,也不对账。而且工程完工已经长达
一年之久,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罗X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文X支付货款。
原告罗X通过朋友认识被告文X,得知文X在做某处污水处理厂外配电工程时,于是就与文X沟
通希望文X可以从罗X处电缆及相关配件。文X也同意在罗X处拿电缆及配件,罗X于2017年5月陆续向文X
供货电缆及相应的配件,共计272180元(其中货款270750元,配件费用1430元),文X已支付184000元,未
支付部分88180元。但工程完工后,文X迟迟不肯付货款,也不出具欠条,也不对账。而且工程完工已经长达
一年之久,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罗X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文X支付货款。
原告罗X通过朋友认识被告文X,得知文X在做某处污水处理厂外配电工程时,于是就与文X沟
通希望文X可以从罗X处电缆及相关配件。文X也同意在罗X处拿电缆及配件,罗X于2017年5月陆续向文X
供货电缆及相应的配件,共计272180元(其中货款270750元,配件费用1430元),文X已支付184000元,未
支付部分88180元。但工程完工后,文X迟迟不肯付货款,也不出具欠条,也不对账。而且工程完工已经长达
一年之久,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罗X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文X支付货款。
原告罗X通过朋友认识被告文X,得知文X在做某处污水处理厂外配电工程时,于是就与文X沟
通希望文X可以从罗X处电缆及相关配件。文X也同意在罗X处拿电缆及配件,罗X于2017年5月陆续向文X
供货电缆及相应的配件,共计272180元(其中货款270750元,配件费用1430元),文X已支付184000元,未
支付部分88180元。但工程完工后,文X迟迟不肯付货款,也不出具欠条,也不对账。而且工程完工已经长达
一年之久,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罗X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文X支付货款。
原告罗X通过朋友认识被告文X,得知文X在做某处污水处理厂外配电工程时,于是就与文X沟
通希望文X可以从罗X处电缆及相关配件。文X也同意在罗X处拿电缆及配件,罗X于2017年5月陆续向文X
供货电缆及相应的配件,共计272180元(其中货款270750元,配件费用1430元),文X已支付184000元,未
支付部分88180元。但工程完工后,文X迟迟不肯付货款,也不出具欠条,也不对账。而且工程完工已经长达
一年之久,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罗X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文X支付货款。
律师分析:由于没有欠条,且供货单据上的签字不是文X本人,很有可能文X会否认。
解决方法:收集文X的电话录音及找供货的工人。
诉讼结果:在本律师的努力下为罗X争取到应得的所有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