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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 刑事辩护
  • (2014)沈河刑初字第1027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百联刑辩团队律师团队
为了将此案事实经过彻底调查清楚,律师冒着巨大风险将本案关键证人的证言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查核实

案件详情

  案件基本事实: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肖X犯诈骗罪于2014年8月11日向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百联律师辩护团队在侦查阶段介入该案时,通过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线索,并经过调查走访,发现本案的被害人控告的被骗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被害人故意隐瞒了其与被告人之间存在车辆抵押借款关系的基本事实。

  被告因诈骗罪于2014年1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沈河检刑诉[2014]89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于2014年8月11日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公诉机关因证据有变化,于2015年2月9日决定撤回起诉。

  辩护经过及案件结果:为了将此案事实经过彻底调查清楚,律师冒着巨大风险将本案关键证人的证言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查核实;同时,律师对本案的关键书证进行梳理,形成了与关键证人证言互相印证的证据链条。最终,公诉机关面对辩护方形成的证据链条,撤回了起诉,被告人被无罪释放。在审查起诉阶段,侦察机关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同的处理。对那些侦察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侦察机关将依法报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于是便引起刑事案件的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在这个阶段里将对侦察机关上报的案件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察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凿的将依法退回侦察机关补充侦察,对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不予起诉。在这个阶段里,主要是审查各种法律手续,如居留证,逮捕证等等,同时审查这些行为是否合法。根据律师所掌握的案件情况及时向检查机关提出建议,如侦察机关上报的涉案罪名是够正确,侦察机关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有无违法取证的行为,侦察机关未注意到或者忽视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重大情节及证据等等。律师通过与检察机关的接触、磋商、研讨从而说服检察机关对案件能有一个更加清楚的印象。侦察机关由于种种原因,对其办理的案件未必都能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检察机关由于种种原因也未必就一定对案件做出准确的定性
。有了律师的参与,律师将从相反的角度,至少是不完全相同的角度与检察机关进行研讨,将会有利于检察机关综合、全面、公正的对案件进行审查,从而避免或者减少对侦察机关上报的案件先入为主。不仅仅要着眼于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情节。同时还会着眼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
、情节 。如果
案件确实存在较大的问题,律师可以全面的向检察机关提出建议,建议退回侦察机关作补充侦察。这样就可以尽最大的可能避免错案的发生。而一旦形成错案,首先也是最大最直接的受害者便是犯罪嫌疑人。错案一旦形成,再想纠正势必将会花费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法院将根据检察机关的公诉请求对案件作最后的审判。律师在这个阶段里大有可为,而且为最后法院审判阶段做好充分的准备。


  • 2015-02-09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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