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唐山市XX厂与唐山市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劳动工伤
劳动工伤
宋代军律师 在线
北京市信之源(唐山...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1178
    服务人数
  • 10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经营者:石XX,男,1964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唐山市丰润区XX。
委托代理人:杨XX、宋XX,河北XX律师。
被告:唐山市XX公司。住所地:唐山市遵化市西XX。
法定代表人:李X。
委托代理人:郝XX,河北XX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唐山市XX厂与被告唐山市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唐山市XX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247元、保全费3270元,均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李连山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李XX
  • 2019-03-11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原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宋代军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宋代军律师
5.0分服务:1178人执业:10年
宋代军律师
11302201****1688 执业认证
  • 北京市信之源(唐山)...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 唐山市路南区吉祥路万博源商业街41号
宋代军律师,北京市信之源(唐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唐山律师协会宣传交流与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交通物流与互联网法律专业...
  • 151 7668 6298
  • 1517668629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