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陈XX与陈XX抚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吴伟律师律师 在线
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4769
    服务人数
  • 2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原告:陈XX,女,2004年3月2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巨野县。
法定代理人:孔某,女,1981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山东省巨野县。系陈XX母亲。
委托代理人:吴伟,安徽XX律师。
被告:陈X乙(又名陈XX),男,1980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凤阳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XX与被告陈X乙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为由申请撤回对被告陈X乙的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陈XX撤回起诉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陈XX撤回对被告陈X乙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陈XX承担。
审判员  易正秋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李XX
  • 2015-01-15
  • 凤阳县人民法院
  • 原告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吴伟律师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吴伟律师...律师
5.0分服务:4769人执业:25年
吴伟律师律师
13411200****2818 执业认证
  • 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劳动工伤
  • 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府西街83号2楼
吴伟律师,安徽省凤阳县人,先后在安徽振夏律师事务所、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执业,从事执业律师十余年,现在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执...
  • 189 5506 0872
  • wuwei-fy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