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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XX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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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粵 03 民终 225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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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
叶劲律师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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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XX 民事裁定书

  (2019)粵 03 民终 22550 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XX,男,1962年2月1日出生, 汉族,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

  法定代表人:宋XX,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赖XX,上海市X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劲,上海市XX 律师。

  上诉人刘XX因与被上诉人深圳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筒称深圳某航空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
民法院(2017)粵0306民初62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8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刘XX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民事判决,判决深圳某航空公司与刘XX依据认购书签订假日名居购房合同;2.判决深圳某航空公司按要约签订假日名居购房合同;3.深圳某航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不按时安排刘XX上岗,判决深圳某航空公司补售刘X
旺假日名居房屋一套;4.按《国防法》、《中发[1998]7号》和《国 办发〔2000)
62号》维护公序良俗原则,判决深圳某航空公司补售刘XX假日名剧房屋一套;5.按显失公平原则,判决深圳某航空公
司补售刘XX假日名居房屋一套;6.本案全部诉讼费由深圳某航空 公司承担。

  深圳某航空公司答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 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驳回刘XX全部上诉请求。

  刘XX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假日名居10栋1单元 1004房归刘XX所有、并向深圳某航空公司按该房登记价752008
元支付购房款差额,刘XX不承担开盘后的利息及空置产生的物业管理费;2.深圳某航空公司给刘XX办理上述房地产证,移交房屋;3.本案全部诉讼费由深圳某航空公司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刘XX与深圳某航空公司于1998年建立 劳动关系,刘XX在深圳某航空公司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2007年
12月24日,深圳某航空公司决定开除刘XX。2008年6月10日,刘XX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深圳市宝
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7月26日裁决驳回刘XX的 申诉请求。刘X赶不服裁决,拘一审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12月,深圳市中XX二审判决刘XX与深圳某航空公司恢复劳
动合同关系。刘XX分别于2011年6月2日及2016年12月1日向深圳市XX公司的账户转款45万元、18万元,
该司分别于2011年8月、2017年1月将上述款项通过银行转账 遐还刘XX。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刘XX请求判令深航假日名居10栋1单元1004号归刘XX所有,
根据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刘XX既未提交相关的买卖合同,也未提交证据证明深圳某航空公司持有该合同或者刘XX、深圳某航空
公司作出过履行假日名居xx栋x单元xxxx号房买卖合同的行为,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缺乏充分有效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对刘XX的主张不予支持。刘XX以双方存在买卖
合同关系为由要求确认涉案房屋归刘XX所有,缺乏合同和法律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刘XX的诉讼请求。本案一审受理费5050 元,由刘XX承担。

  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所查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涉案房产为非市场商品房,根据《深航限价商品 房配售方案》,涉案房产的销售是深圳某航空公司基于解决公司员工
住房问题,根据职工的贡献、业绩、任职时间、学历、考核等等因素进行配售,因此刘XX与深圳某航空公司之间就涉案房产并非
平等民事主体间@民事法律关考,双方之间的房地产纠纷系因国

  有企业内部建房、分房所引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 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主
管工作的范围,依法应予以驳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裁定 如下: ;、

  一、 撤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7)粵0306民初6265 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刘XX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50元(已由刘XX预交),由一审法院遐 回;刘XX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100元,本院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付XX

  附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解释》 ,

  第三百三十条: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 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 原裁判,驳回起诉。


  • 2019-11-18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上诉人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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