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全力为离婚当事人做一次性了结
基本案情:原告向某,女,汉族,1994年10月出生,湖南省洞口县XX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欧阳移和,湖南XX律师
被告肖X,男,汉族,1990年10月2日出生,湖南省洞口县XX人。
原告向某于2010年6月与肖X在网上相识,2011年初开始同居生活,2013年7月举办结婚酒,2013年11月23日生育男孩肖XX,2016年6月7日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婚后由于被告在感情上不信任原告,双方经常吵架,2017年1月双方吵架后分居至今,双方于2020年1月5日协商离婚未成。
审理法院: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案号:【2020】湘0525民初111号
办案经过:2020年1月7日,向某在网上咨询离婚事宜,我看到后随即给予解答,之后迅速联系向某,加其微信号进行具体沟通,2020年1月9日双方办理委托事宜,签订委托合同,并同时在洞口县法院立案。然而不料疫情爆发,法院于2020年3月3日以不可抗力为由裁定中止审理。2020年3月17日,法官又通知该案于4月1日开庭审理。庭审前,法官进行庭前调解,经过律师和法官一个半小时的反复劝解,细心疏导,终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圆满结案!
案件结果:一,原告向某与被告肖X自愿离婚;
二,婚生小孩由肖X抚养成人,向某一次性支付小孩抚养费30000元,在签订调解协议当天付清
三,原告向某对小孩享有探视权,被告肖X有协助的义务;
四,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争议。
审判员:张XX
书记员:袁絮
2020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