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有猫腻,辛苦血汗打水漂
2019年9月的一天,一纸《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打破了一个幸福家庭的平静。这时,韩X一家方才知道自己花巨资购买的房屋并非合法建造的房屋。几天后,韩X发现涉案房屋已被相关部门拆除。眼看辛苦钱打水漂,赶紧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结果却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刑事复议,仍然维持原决定,让本来对未来生活充满美好希望的家庭笼上了阴影。
原地踏步难进展,临危受命领重担
多次自行解决无果后,韩X在中国XX文书网上查到刘丽薇律师曾做过类似案件并取得胜诉判决,于是找到了天津XX,希望刘律师能够为他们提供帮助。在知道经过多次报警、刑事复议案件仍无结果后,刘律师深知案件繁杂,但面对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与期盼,刘律师最终接受此次委托。
打破僵局重出发,峰回路转新突破
在跟当事人深入沟通案件及仔细分析相关资料,刘律师认为涉案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也无合法建房规划手续且不能补办,属于违章建筑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韩X与卖方之间就涉案房屋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及《卖房协议》,均因违反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后当事各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刘律师决定从此源头出发,追回购房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铁证面前难辩解,依法判决快人心
立案后,刘律师积极与法官沟通,并申请法院出具律师调查令,到韩X报警的派出所调取了韩X的报警记录,以及警察给韩X及卖方、托管单位所作的询问笔录,以证明买卖房屋的经过及卖方已收到房款的事实。另外,刘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到作出拆迁决定的街道办事处,调取了街道办事处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的协助调查函及回函,以及作出拆迁决定的相关手续及拆迁视频光盘,以证明涉案房屋属于未经许可违法建设建筑物及已被拆除的事实。在铁证面前,被告难以辩解。最终法院依法确认原告韩X与被告田X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及《卖房协议》无效,被告田X返还原告韩X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维护正义,崇尚法律
判决胜诉后,当事人韩X对刘律师深表感谢。刘律师说:“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们要维护正义、崇尚法律,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辜负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