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黄XX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刑事辩护
  • (2019)闽0825刑初317号
刑事辩护
童文青律师 在线
福建斌建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积极与被告沟通,退出犯罪所得,量刑获得从轻处理!

案件详情

  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闽0825刑初317号

  公诉机关连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XX,男,1984年10月30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汉族,初中文化,驾驶员,住福建省晋江市。因本案于2019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连城县看守所。

  辩护人童文青,福建XX律师。

  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连检诉刑诉〔2019〕29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XX犯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罗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XX及其辩护人童文青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24日,被告人黄XX在曹XX(另案处理)答应给好处费后,曹XX和项XX(另案处理)到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大坑304县道XX虹山乡36公里+942米处的路边山坑下,找到蓝色皮桶装的“辣椒水”(溴代苯丙酮)2桶,得款5000元。同年4月25日,项某1(另案处理)伙同项XX、冯XX(另案处理)将两桶溴代苯丙酮运回连城县XX,在连城县朋口高速收费XX被连城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称量,两桶溴代苯丙酮共重367.1公斤,桶内液体净重合计达287.1公斤。经龙岩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两桶液体为溴代苯丙酮,溴代苯丙酮成分含量分别为88.7%和87.9%。

  2019年7月21日,被告人黄XX被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另查明,2019年8月12日,被告人黄XX主动向连城县公安局退出犯罪所得人民币50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黄X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拘留通知书、逮捕证、鉴定意见通知书、户籍证明、违法犯罪前科查证经过、到案经过、抓获经过、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书证;证曹XX的证言;被告人黄XX的供述与辩解;福建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闽中证[2019]数鉴字第87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龙岩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岩公鉴[2019]254号鉴定文书、龙岩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岩公鉴[2019]273号鉴定文书、连城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的(LCJL)JD/19-020024检定证书;提取笔录、称重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XX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制毒物品,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黄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黄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XX主动退出犯罪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黄X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上,决定对被告人黄XX减轻处罚。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黄XX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归案后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和从宽处罚;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等量刑情节,公诉机关均已充分考虑,且提出的对被告人黄XX在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三年五个月的幅度内处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七十六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黄XX犯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9年7月21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二、对于被告人黄XX退出的犯罪所得人民币五千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林青松

  人民陪审员  刘 宾

  人民陪审员  沈鑫群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刘璐

  代理书记员  邹湘婷


  • 2019-11-12
  • 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童文青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童文青律师
5.0分热情执业:6年
童文青律师
13508201****6688 执业认证
  • 福建斌建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 龙岩市连城县莲中路阳光新都2号楼618-619室
童文青律师,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人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
  • 186 5046 518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