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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XX、上海XX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综合类型
  • (2018)浙0212执2831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宽律师

案件详情

杭州XX、上海XX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浙0212执2831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XXXX8029054G)。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XX****、惊驾路680、688、696号、汉德城XX1、2、3号。
代表人:潘XX,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刘宽,浙江XX律师。
被执行人:上海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XXXX9584962E)。住。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XX********/div> 法定代表人:陈X。 被执行人:宁波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302120XXXX6669)。住所地:浙江省宁。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高XXdi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法定代表人:王X。 被执行人:公主岭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XXXX69553294)。住所地:吉林省XX。住所地:吉林省XX主岭市工业大路**di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法定代表人:崔XX。 被执行人:宁波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30XXXX0004132)。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XX。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XX海区蛟川街道陈家村> 法定代表人:李X。 被执行人:李X,男,1959年8月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宁波市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XX与被执行人上海XX公司、宁波XX公司、公主岭XX公司、宁波XX公司、李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5月31日向本院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浙0212执283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陈XX 审 判 员  车XX 审 判 员  崔XX 代书记员  戴XX
法定代表人:陈X。
被执行人:宁波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302120XXXX6669)。住所地:浙江省宁。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高XXdi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法定代表人:王X。
被执行人:公主岭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XXXX69553294)。住所地:吉林省XX。住所地:吉林省XX主岭市工业大路**div s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 法定代表人:崔XX。
被执行人:宁波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30XXXX0004132)。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XX。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XX海区蛟川街道陈家村> 法定代表人:李X。 被执行人:李X,男,1959年8月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宁波市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XX与被执行人上海XX公司、宁波XX公司、公主岭XX公司、宁波XX公司、李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5月31日向本院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浙0212执283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陈XX 审 判 员  车XX 审 判 员  崔XX 代书记员  戴XX
法定代表人:李X。
被执行人:李X,男,1959年8月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宁波市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XX与被执行人上海XX公司、宁波XX公司、公主岭XX公司、宁波XX公司、李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5月31日向本院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浙0212执283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陈XX
审 判 员  车XX
审 判 员  崔志勇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代书记员  戴XX
  • 1970-01-01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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