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王XX与吴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土地房产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迟涛律师

案件详情




原告:王XX,男,1986年8月2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李X,安徽XX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XX,安徽XX律师。


被告:吴XX,男,1974年5月25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迟X,安徽XX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XX与被告吴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章XX



书记员代 锐


  • 2014-09-22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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