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夏XX、王X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邹玉杰律师 在线
安徽金亚太(亳州)...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7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夏登领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026元予以退回

案件详情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

  (2018)皖16民终12号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夏XX,男,1974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X,安徽X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X,安徽XX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男,1984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涡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邹XX,安徽XX。

  原审被告:王XX,男,1979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

  案件概述

  上诉人夏XX因与被上诉人王X及原审被告王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6)皖1602民初56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1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二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重审时应对夏XX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向王X主张过担保责任作进一步查明。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6)皖1602民初568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夏XX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026元予以退回。

  审判人员

  审判长周XX

  审判员彭X

  审判员李红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马X


  • 2018-03-20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邹玉杰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邹玉杰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7年
邹玉杰律师
13416200****2883 执业认证
  • 安徽金亚太(亳州)律... 主任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公司经营
  • 亳州市希夷大道1092号金泽大厦10楼
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 金亚太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经典案例: 1.安徽司法行...
  • 138 5652 6616
  • sviplaw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