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杨XX因开设赌场罪被合川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后,2020年9月20日,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9年7月23日-12月7日期间,杨XX租赁合川区南津XX为赌博场所,为前来该场所的人员提供麻将机、麻将等赌具。采取打100拖 200元“倒倒胡”的方式进行赌博,并通过出借回收筹码的方式为参赌人员兑换结算赌资。以对参赌人员每人每场抽取100元的方式抽头渔利。此期间,杨XX因抽头渔利共计531700元。检察院认为,杨XX为谋取非法利益,开设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本,杨XX抽头渔利高达50余万元,依据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规定,抽头渔利三万元以上便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应当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杨斌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了杨XX的委托后,通过积极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就认定杨XX抽头53万余元的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向合川区检察院提出了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及法院采纳了杨斌律师的辩护意见,杨X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