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X危险驾驶罪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案情简介:2019年9月中旬,程X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因操作不当与王X驾驶的小轿车发生剐蹭,王X报警,程X在现场等待,配合交警处理,经鉴定程X血醇浓度为184.11mg/100ml,事故认定程X负全责。事后程X取得了王X的谅解,程X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
案件过程:庭审过程中,辩护人从自首、偶犯、初犯、认罪认罚、获得受害人谅解以及程X之前表现良好等方面进行辩护,提交辩护词,对公诉机关的4个月拘役的量刑建议提出异议,建议对程X免于刑事处罚。
案件结果:法院考虑到本案属轻型犯罪,以及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对其免于刑事处罚,法院采纳辩护人全部辩护意见,并对程X免于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