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信息:
上诉人:深圳市XX货运有限公司(我当事人)
上诉人:广州市XXX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陈XX
被上诉人:唐XX
被上诉人:中国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上诉人:…………
案件情况:
我当事人深圳市XX货运有限公司委派被上诉人唐XX运输货物,货车行使至广州某区时撞向一个施工工地,导致一名工人死亡、一名工人受伤。司机唐XX肇事后逃逸。死者的儿子即被上诉人陈XX把司机唐XX、我当事人、XX保险、广州XX公司一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我当事人需要承担六十多万的赔偿金。
我当事人公司由于资金周转不流畅,希望能够延迟一下付款时间,由于对方不同意协商,我当事人遂委托本律师上诉。
考虑到当事人的主要诉讼目的在于延长付款时间,因为本案二审最好的处理结果就是争取到发回重审。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详细研究一审判决以及向当事人核实案件情况,二审主要代理思路为原判决案件事实不清(未调查清楚唐XX是否构成逃逸、未对商业险进行查明)、程序不当及适用法律错误等。
最终,我方观点得到二审法院支持,本案裁定发回重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资金周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