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董XX 律师团队
【基本案情】2018年6月29日,余X向他人出售QQ及服务器七天的权限,后他人利用余X出售QQ和服务器骗取苏州XX公司财产共计560.3万元。2018年11月23日余X被XX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余X在委托我律师团队之前,已经委托了其他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进行后续阶段的辩护,但公安机关书面决定不同意取保候审,辩护效果很不理想,律师告诉他很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余X及其家属再三思索之后,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聘请优秀的专业刑辩律师为其辩护,最终委托我律师团队作为其后续阶段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召集团队律师研讨本案,第一时间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交流。本案余X当初以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我们认为余X不具有诈骗罪的故意,不构成诈骗罪,遂当面向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提交侦查阶段书面辩护意见,并再次申请取保候审。随后,我团队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公安机关经研究后,最终同意取保候审,并且将罪名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始终坚持余X没有犯罪的故意,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此,我们向检察院提交审查起诉阶段书面辩护意见,且当面与承办检察官阐述观点。在我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检察院充分考虑了我团队意见,为查明本案事实,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完全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认定余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遂对余X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结果】
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余X被释放。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余X作出不起诉决定,余X不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