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标准计算
案号:(2019)云0111民初3227号
【基本案情】
2018年05月07日,原告杨X驾驶货车载乘张X及高X由昆明市晋城前往昆明市XX。途中,当原告驾车沿南连接线高速公路南侧慢速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K21+20米处时,因原告未注意观察车前情况、安全驾驶,临危发现前方情况时,制动避让不及,其车前部碰撞停于其车前方同车道内李X所驾驶厢式货车尾部,后车辆又碰撞隔离,碰撞致原告受伤(经法医鉴定:原告目前伤情为轻伤一级)、张X及高X均受重伤二级,两车局部受损,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2018年06月21日,经公安局交通警察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杨X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X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张X、高X无责任。
事发后,原告被送至医院治疗。2018年12月10日,原告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意见记载:原告此次损伤达九(玖)级伤残一处,十(拾)级伤残一处;后期医疗费为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圆整)。另查明被告李X驾驶的厢式货车在被告中国XX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告杨X驾驶的车辆实际所有人系被告XX公司。事发时,被告杨X与原告一起在车上送货,系履行职务行为。事故发生后,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均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损失予以赔偿。
此次事故与(2019)云0111民初3227号案件系同一起事故引发的诉讼。本案中,因考虑利益冲突,我代理被告杨X参加诉讼。那作为被告,该如何让履行职务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转移给被告XX公司承担?作为原告,是否能依据(2019)云0111民初3227号案件原告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计算本案原告残疾赔偿金?
【诉讼经过】
诉讼请求:1.被告李X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03901元;2.被告杨X、被告XX公司连带赔偿原告损失193902.23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杨X辩称:对事故责任划分及经过没有异议。我在本次事故中应承担60%的责任比例。事故发生后原告在保险公司已经获赔4.5万元。
被告XX公司辩称:被告杨X是受雇于我司的,我司和被告杨X之间为劳动关系,今天审理的是交通事故,是两个法律关系,和我司没有关系。
……
【法院判决】
该案于2019年08月01日由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被告杨XX被告公司XX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系履行公司职务行为。故原告的损失应由被告李X与被告XX公司承担。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第二部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第11条规定,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标准计算。结合本案被告杨X也在本次事故中受伤,其残疾赔偿金已在本院审理的(2019)云0111民初4088号案件中按城镇标准支持的情形。原告张X请求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计算符合规定。
2019年09月03日作出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一、李X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给张X各项经济损失合计86376.78元;
二、被告云南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张X各项损失188232.50元;
三、驳回原告杨X的其他诉讼请求。
……
【律师点评】
本案从代理的被告杨X角度而言,其成功实现了将其赔偿责任转移到被告公司身上,从而避免了巨额的赔偿。从原告张X角度而言,其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也实现了按城镇标准计算,极大程度保障了其合法权益。上述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在法院认定事实部分均已充分论述清楚,此处不再赘述。值得考虑的是,诉讼思路往往决定了一个案件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