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9)鄂01刑初240号
案例详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鄂01刑初240号
案由:运输毒品案
关键词:运输毒品数量巨大;死刑;判处无期徒刑
公诉机关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一:彭XX
被告人二:左某
被告人三:彭XX
公诉机关以彭XX、左某、彭XX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鉴于本案运输毒品数量巨大,公司机关当庭建议判处我当事人死刑,经过激烈的开庭辩护,一审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我当事人无期徒刑。
基本案情:2019年3月至5月,本案三名被告人多次受高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指使,在武汉市黄陂区、新洲区多次为高某某提取毒品快递后转交给高某某,2019年5月9日上午10时许,本案三名被告人再次为高某某提取毒品快递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现场查获两个藏有毒品疑似物的快递纸箱。
代理过程:案件接手时,我便已感受到本案为重大毒品案件,代理难度之大很难想象,因毒品数量惊人,倘若不将数量压下或从本案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加以辩护,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判处死刑。在会见嫌疑人时,我们便告知嫌疑人相应的应对讯问的技巧,避免因错误供述导致不利局面。在审查起诉环节,经过阅卷,我们找到了案卷中有力的相关情节,第一时间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了我们的相关法律意见。在庭审环节,我们经过质证、辩论,针对公诉人提出的死刑建议,提出自己的一系列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判处我当事人无期徒刑。
我的价值:在此类重大的毒品案中,应当在每一个环节都要注重寻找有利线索和突破口,不可因为毒品数量巨大而让辩护流于形式。在本案的代理过程中,我正是基于对案件详情予以仔细研判,从证据、数量、疑点利益、犯罪情节、所属地位等角度出发,结合相关审判指导意见,找到相关有力的辩护点,才能在庭审中获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