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吕XX等二十人劳动仲裁案
申请人:吕XX、黄某某、刘XX等二十人
被申请人:宁波某公司
案情简介:申请人以宁波某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各自的工作年限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支付未结算工资、3倍年休假工资、加班费等。公司和员工经双方代理律师、仲裁员、法院、政府等多个部门参与多次协商,最终调解结案,公司根据每个员工不同的工作年限、工资收入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案件结果:调解结案。
首席仲裁员:汪X
时间:随调随裁,具体分数个裁定书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