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因与主管领导发生矛盾被口头辞退,依法维权要赔偿

  • 劳动工伤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立立律师
该案双方都有很大情绪,在处理过程中,律师尊重申请人意愿,全面最大限度主张权益,考虑该案后期执行难度及案外其他因素,庭审时向申请人提供合理意见建议,申请人采纳了律师建议同意调解,保证了申请人一次性拿到赔款结案,达到了仲裁目的。

案件详情

    慈溪市XX关于郑某某与宁波某公司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仲裁调解书

    申请人:郑某某

    委托代理人:刘立立律师

    被申请人:宁波某公司

    案情简介:2019年申请人通过XXX网站找到被申请人XXX招聘信息,但在面试时说XXX在装修,让申请人暂时在慈溪XX上班,担任店长职务,承诺入职一个月以后可以缴纳社保,在慈溪XX上班可以给予适当路费补贴。后经公司上海培训12天合格后,申请人于2019年9月4日正式在慈溪XX工作,2020年4月21日XXX装修完,5月1日起申请人转至XXX打卡考勤。因新店杂事较多,新员工学习业务时间较少,因此申请人主管领导质疑申请人带领新人的工作能力,后期二人产生矛盾,主管领导找各种理由挑剔申请人,并于2020年5月5日当面向申请人表示可以回去不用上班了等等,申请人提出按最初约定补交在职期间社保及去慈溪XX的补贴遭拒,遂找律师维权。律师代理案件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双倍工资(未支付部分)、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未缴纳社会保险损失、支付应发未发工资、交通补贴等。该案开庭当日经仲裁员及律师协调,双方达成调解:由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各项费用***元,双方于2020年5月6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等。

    案件结果:调解结案。

    仲裁员:张青

    时间:2020年6月30日


  • 2020-06-30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申请人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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