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某某某能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0)粤0113民初20019号之一
广州市番禺区XX
案件情况:原告广州某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某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未及时支付装修款,并且以公司无财产为由拒不支付,原告多次追讨无果,遂向法院起诉,本院于2020年9月30日立案。一个多月的时间,被告中诉讼过程中迫于压力与原告和解,并全额支付了装修款及律师费等。
办案情况:本案原告委托后,我方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了保全,查封了对方的财产,对方正是由于财产被我方控制,主动与我方进行了和解,我方收到全部款项后便申请了撤诉。
案件结果:
准许原告广州XX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500元减半收取计4250元、保全费2920元,由原告广州XX公司负担。
审判员 冯XX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邬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