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如何起诉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
案情简介
原、被告双方20xx年1月6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一直在外地工作,20xx年因子女上学问题,被告回到合肥,原告继续留在北京工作。20xx年6月2日,双方争吵,并且被告还对原告实施家暴,原告报警,民警出面调解无果后返回,第二日,被告再次对原告实施家暴,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原、被告带至派出所,到派出所后被告不接受调解,与民警发生争吵,民警最后将其扣留后释放。被告的种种行为让原告难以忍受,使原告身体和精神都受到极大伤害。被告的家暴行为已经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原告提出离婚,同时分割两套房产。
办案经过
庞玉波律师接受委托后,调取家暴出警信息,银行财产信息、房产信息,以当事人陈述事实为依据整理起诉材料,最终判离,并对财产分割。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调解离婚,财产平均分割。
审判人员瞿XX
裁判日期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