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云0721民初677号
原告:和XX
被告:金XX
案情简介
原告和某诉被告金X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在2020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于2020年11月通过微信确定恋爱关系,互相还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草率的于2021年2月1日登记结婚,原告支付被告彩礼4万元,未举办民俗婚礼,婚后被告从未履行妻子义务,甚至没有到过原告家中,原被告从未共同生活,毫无感情可言,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
办案经过
本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详细询问具体经过,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询问及附近邻居调研,确认原告表述内容的真实性后,仔细研究案情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办案结果
一、原被告自愿离婚;二、原告自愿放弃彩礼返还请求。
审判员:季XX
书记员:和XX
2021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