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括】
当事人司X因违规摆摊经营被查处,受害人依法扣押了司X的车辆。在扣押的过程中,司X与受害人产生口角,因过于情绪激愤,司X从身上抽出水果刀,并朝受害人腹部、手臂等部位捅刺,致使受害人身体受伤。案发后,沭阳县公安局对司X进行刑事拘留,14天后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司X的逮捕决定,两个月后侦查终结,并将本案移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0月29日,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司X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前策略】
10月30日,提起公诉后的第一天,司X亲属几经辗转找到了我们,恳请我们帮忙代理此案。在对案情进行初步了解后,我觉得此案对罪名的适用问题还是值得商榷的。考虑之后,在司X亲属焦灼的目光下接受了委托。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接受委托后要做的就是与时间赛跑,推开其它的非必要工作事项,便带着助理高阳律师扎进了此案之中。为了了解本案的具体情况,我们选择第一站先去公诉机关调取卷宗,在快速做了首次阅卷后,带着我想了解的疑惑,赶往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司X。因此案已经更换过两任辩护律师,司X对于第一次的见面还是显得颇为谨慎,作为刑辩律师我们必须拿出破冰的能力,化解当事人的疑虑,于是我随即将案情的脉络及证据的材料包括我个人对案件的看法与司X做了个交流,效果颇佳,取得了司X的第一面信任。之后司X也打开了话匣子,将案件的起因经过也与我充分展开交流,我也详细的与他核实为何在侦查阶段反复供述自己的杀人动机,对其作案动机、案件的细节及案件疑点、以及初步的辩护思路进行沟通。
刑案无小案,更何况本案是涉嫌侵犯人身权利的重罪,是丝毫不敢懈怠的。在与当事人核实确认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本人反复观看事发的监控视频,认真的分析当事人的每一个动作,观察其每一个细节。
在经过数轮的案情研析,并结合一些刑事辩护经验,确立了案件的突破点。打铁趁热,在确立辩护主体要点的情况下,刑辩律师要做的就是及时撰写法律意见书。针对该案目前所处的阶段,我们选择在送给审判机关之外同时附送公诉机关一份,在此基础之上我仍然坚持与公诉机关进行对话沟通,并驱车赶往检察院,递送法律意见书,抓住机会为自己争取当面沟通的机会。
【庭审把控】
本案在七个月内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当中我们选择在法庭发问阶段,辩护人以开放式的问题,让当事人将案件发生时的主观想法在法庭上再次进行陈述,同时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我们将悉心准备的辩护意见也充分发表出来。庭审之后,我们仍然坚持多次与法官、检察官电话沟通后辩护意见。对此,非常感谢法官及公诉人对辩护意见的重视以及对案情的精准把握,案件也因此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21年8月5日,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向沭阳县人民法院递交《变更起诉决定书》,决定将司X的起诉罪名变更为“妨害公务罪”,并当庭作出了量刑建议的调整,从六年调整为一年六个月。四天后,沭阳县人民法院以“司X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刑事判决。
【辩护回顾】
纵观本案,我们选择了罪名定性辩护的策略,成功重罪辩轻罪,为当事人带来量刑上的重大利好,六年变更一年六个月!作为刑辩律师,除了专业的刑辩能力以外,更加要本着一颗刑辩初心。在看到当事人亲属拿到判决之后留下的喜悦的泪水,那一刻我们就是世界上最开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