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戚XX的房屋位于当地的棚户区改造范围之内。在征收方进行征收时,给出的征收补偿标准令戚XX难以接受,而且征收方也并未完全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所以戚XX并未与征收方达成协议。但是在之后,戚XX突然收到了《违法建筑认定书》且征收方对其房屋实施了非法强拆。对此感到不服的戚XX在昌运律师的帮助下申请了行政复议确认了本次强拆行为违法。
本以为剩下的就是安心等待赔偿了,但令戚XX没想到的是,征收方并未与其签订《赔偿合同》,而是与他人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对此感到不能接受的戚XX找到昌运律师希望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法院判决:
一、撤销原政赔偿裁定;
二、指令原人民法院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