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多次讨要未果,如何通过诉讼索要?
案件当事人情况
原告:陈X,男,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蒲XX,河南XX律师。
被告:崔X,女,汉族。
案情介绍
2019年5月至6月,崔X以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陈X借款共计1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月息1%,至2020年8月20日,崔X仍欠8万元未偿还,经陈X催要,崔X就剩余8万元欠款重新为陈X出具借条及收到条,上述借款到期后,崔X未按约定还本付息。经过陈X多次催要,但崔X一直拖欠不还。陈X无奈之下,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事实及判决结果
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崔XX欠陈X借款8万元,借款约定月利率1%,借款期限2个月,有崔X2020年8月20日出具的借条及收条为证,本院予以认定,此款崔X应及时偿还陈X。判决被告崔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X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办法:以8万元为本金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
律师建议
民间借贷案件中,债权人应当留存借条、转账凭证、债务人身份信息等证据材料,以便后续顺利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