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

  • 劳动工伤
  • 太劳人仲案字(2022)第150号
劳动工伤
王付英律师 在线
上海段和段(苏州)...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8211
    服务人数
  • 9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劳动仲裁纠纷律师有妙招:在提起仲裁前先解除劳动关系,以便主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件详情

    XX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书

    XX劳人仲案字(2022)第150号

    申请人:袁XX,男,汉族,1964年3月2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所地安徽省

    涡阳县耿皇镇王安XX。

    委托代理人:王付英,上海XX律师。

    被申请人:XX仓市XX厂,住所地璜泾镇新华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XXXX0585MA1N983

    A1T。经营者戴XX,男,汉族,1987年3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所地江苏省XX仓

    市娄东街道华侨花园17幢504室,该厂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戴XX,男,汉族,1955年2月2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所地江苏

    省XX仓市璜泾镇新联村十六组16号,该厂经理。

    案由: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申请人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12月12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

    倍工资12100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2100元、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12月12日期间应休未休年

    休假工资2660元、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12月12日期间高温津贴1200元,以上共计136960元。

    在本委主持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出的请求事项作一次性处理,金额为65000元,该款由被申请人于2022年1月11日前转

    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申请人确认如下银行账户作为款项接受账户:户名袁XX,开户行XX仓农村商业银行,账户

    623XXXX0100XXX)。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 2022-01-11
  • 太仓市人民法院
  • 申请人
  • 达成和解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王付英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王付英律师
5.0分服务:8211人服务天数:999
王付英律师
13205202****0765 执业认证
  • 上海段和段(苏州)律...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788号悦豪大厦19楼
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从事资格证书, 2021年6月份,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2015年3年开始...
  • 173 0622 2380
  • 1500622680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