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代理购房者即原告。
因开发商即被告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原告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遂提起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本金及利息之诉。
原、被告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并未约定原告享有解除权。但当事人除依据双方约定行使解除权外,还可依据《民法典》行使法定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本案一审胜诉,法院依法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本金及利息。